8月31日上午,我校召开第九届学术委员会2017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戚欣教授主持。会议集体审议了《吉林建筑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吉林建筑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学校职称评聘激励政策”,《关于开展吉林省“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工作通知》,2017年职称评定争议成果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对学校博士科研工作站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参会的全体位委员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智慧,为学校科学研究、人才政策、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原则同意科研处提交审议的科研制度文件,并建议吸收相关委员意见、优化调整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研究生处提出的建设高水平学科建设工作方案,建议人事处提出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征求各位委员意见。
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戚欣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权利机构,承担着对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重大使命,各位委员要立足学校工作大局,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积极献言献策,切实履行学术权利和义务,为实现学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