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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14:53:39

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规范有序推进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吉建规〔20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厅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厅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申报,依托单位须为吉林省境内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等,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10家,共建各方应签订共建协议,明确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经费、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事宜。且依托单位自身的科研条件、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等应占到60%以上。同时,依托单位应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组织和承担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能够有效整合相关创新资源。详细要求见《管理办法》。

二、申报方向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紧密围绕厅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重点申报方向(附件1),并编制建设方案(附件2)。科技创新平台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三、申报流程

(一)省直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市(州)有关单位由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申报。

四、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科研处统一出具)、建设方案。有申报意愿的平台最迟于2026年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科学研究处,科研处统一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戚萌OA。

五、联系方式

戚萌 0431-84566527 行政办公楼A301室

附件:1.厅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重点方向

    2.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



(科学研究处 初审:戚萌 复审:邓晓雨 终审:金玉杰)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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