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建设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实和完善标准化专家队伍,培养标准化工作人才,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水平,经研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公开征集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行业协(学)会、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专家。
二、基本要求
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按专业分为工程勘察、信息建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燃气、施工、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监理、检测、建筑材料、市政公用、道桥、消防工程、垃圾污水处理、建筑节能、房屋评估、物业管理、抗震防灾、招标投标、散装水泥、岩土等,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信誉,能够为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从事建设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熟悉本业务工作和行业发展动态,热心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具备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业资格,专项领域人才或有国家级、省部级标准化奖项人才可放宽到中级职称,同时鼓励中青年技术人才积极申报;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标准编制或审查工作的专家可放宽此限制;
(五)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六)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国家规定的不能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形。
三、征集方式
(一)专家应填写《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推荐表》(附件1)、《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同时准备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材料、奖项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科研秘书,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校科学研究处审核。
(二)学校科学研究处负责审查推荐表内容,确保真实性,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本学院推荐材料,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推荐表》、《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校科学研究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戚萌OA。
四、聘用办法
省标准办核实专家资格条件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专业领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专家经会议审定,进入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工作专家库,聘期三年。专家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按照《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戚萌 0431-84566527
报送地址:学校行政办公楼A301室
附件:1. 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推荐表
2.吉林省建设行业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初审:戚萌 复审:徐丽娜 终审:金玉杰)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