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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8 15:34:10

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政令276号)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发奖〔2022〕29号)的有关规定和科技厅下发的相关通知,为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二)技术发明奖

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

受理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吉林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吉林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提名要求

本年度提名工作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吉科发奖〔2022〕30号)执行。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应对提名的项目(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对提名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提名意见。

(二)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条件

(一)被提名人该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提名。已获得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二)同一科技成果同一年度不得被重复提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不得被重复提名。

(三)自然科学奖被提名项目其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被提名项目应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科技进步奖被提名项目应具有成熟的核心性技术成果,且成果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

四、提名程序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实行网上受理。被提名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填报。

(一)涉密审查。提名单位需对本单位提名项目进行涉密审查(专家提名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协助审查),涉密项目不予提名,项目申报人需在申报承诺书(附件6)中签字后和书面提名材料一同提交至科研处。

(二)诚信审查。提名单位需对提名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进行科研诚信审查(专家提名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协助审查),申报人员需于3月19日前将科研诚信审查材料(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注意所有拟参加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需应填尽填,如本次诚信审查未提交材料,后续将无法加入参与人员和参与单位。由学校统一提交至科技厅诚信处审查后,将反馈结果在系统上传。

(三)各单位部门需于3月24日前向科研处提交《xx单位2025年吉林建筑大学科学技术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7),科研处确认诚信审查等相关材料齐全后,将项目提名号发放给各位申报人。2025年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提名数量不作限制,请各申报人员本着对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严谨负责的态度进行申报,学校对涉密审查、诚信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公示证明不齐全、提名书填写不完整等不符合《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项目将不予提名。

(四)提名公示。被提名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均需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所有拟申报项目需于4月11日前将参加本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提交至科研处后,学校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不影响提名的,学校方可对项目进行提名。如有作为非第一完成单位参加其他单位申报奖项的,以第一单位要求的时间为准,可联系科研处进行公示。如提名项目除吉林建筑大学外没有其他完成单位,可无需报送。

(五)专家提名。专家提名项目需向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及资格证明,经审核后,由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专家账号和校验码”,由提名专家生成项目提名号。

(六)填写提名书。被提名人按照学校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以上述方式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按照《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七)报送提名材料。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书面提名材料两部分。被提名人应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提交给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将审查后的书面材料报送给省科技厅奖励处。具体如下:

1、电子版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附件。电子版提名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提名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及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书和附件。书面提名书从系统中下载打印,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不要胶装,可先用燕尾夹夹在一起不装订,书面提名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从提名书第一页开始在右上角标注页码包括知情同意都需标注

3、提名材料审查。被提名人对本人提交、报送的电子版和书面提名材料按《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附件2)《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填报注意事项》(附件3要求进行审查无需填写形式审查表),各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再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提名书的《提名意见》栏中填写提名意见意见内容需被提名人自己提前填写,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字。

以上工作完成后,提名单位将本单位所有被提名人送交的书面提名材料(包括专家提名项目)一式一份和2025年提名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奖励处。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16:00前完成电子版提名材料网络上传工作,科研处将按照填写提交顺序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于2025年5月6日将书面提名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A301)。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提名项目需提供专家提名资格证明,如:院士聘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

(四)省科技厅奖励处将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分组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

(五)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采取定额定标方式进行,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

(六)“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请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网址:http://jl.jlkjxm.com/kjpj/cms/main.htm)下载。

联系人:邓晓雨 乔毅琳

联系电话:84566107

科研处邮箱:jgkyc@126.com

附件:1.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

3.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注意事项

4.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5.诚信信息审查表(个人及单位)

6.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承诺书

7.《xx单位2025年吉林建筑大学科学技术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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