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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预征集2015年度长春市“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0 00:00:00

 

         转发《关于预征集2015年度长春市“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15年全国、省科技工作会议和全市科技创新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强化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同时聚焦重点,合理配置资源,杜绝分散、重复现象,决定实施“双十工程”,重点支持10个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现进行项目公开预征集工作。

  一、支持重点

  ——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影响力,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与辐射作用的技术和产品;

  ——我市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科技问题;

  ——有利于实现技术突破和跨越式发展,属于重大技术创新,抢占科技发展的制高点;

  ——能够赢得国家、省多渠道支持,吸引国内外多方资源投入,持续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支持方式

  采取贷款贴息和定额补助等方式进行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2014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之间发生贷款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为在长春市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驻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实体单位。

  2、企业作为申报主体,要求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信誉以及资金筹措能力,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的2倍。优先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申报。

  3、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主体,需要联合相关企业共同申报,合作企业应是从事与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联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的企业,并能够为本项目开展投入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等量的自筹配套资金。

  (二)申报项目

  1、项目要有明确的创新点和产业需求,项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明确具体。

  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工业领域项目应已完成样机或样品的开发与试制;新药开发项目需要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开发,需完成产品备案(注册)。

  3、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取得国家或省、市审定的证书、临床批件、定型产品,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研发的成果要有明确的应用去向,成果转化后可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优先支持申报贷款贴息项目。

  5、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列入征集范围。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6月10日下班前,将填报好的“2015年度长春市“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简表”电子版报到校科技产业处。项目通过初选后,再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2015年度长春市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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