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根据《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现就2014年度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工作的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报:
校内受理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受理地点:校科技产业处。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吉林省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认定表》;
2.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证明申报人身份的单位编制本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 单位正式推荐报告;
5. 近三年申报人员相关科研工作总结;
6. 近三年单位财务凭证复印件;
7. 近三年单位财务报表及财务部门核算复印件;
8. 近三年申报人员研发或转化投入明细复印件;
9. 申报人员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成果类奖项证明材料及个人排位名次证明材料复印件;
10. 申报人员技术转让、出售、合作、引进、中介合同文书等成果转化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11. 近三年申报人员转化收益或第三方转化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12. 以上材料须编排目录,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单位按照《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员近三年的职务科研业绩和成果转化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省科技厅认定。省直属企事业单位(部门)和驻长企业直接推荐报送省科技厅认定。
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激励科研人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2]67号).doc
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doc
吉林省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认定表].rar
关于开展2013年度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认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