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协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2012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12〕8号),现将2012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 凡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均可参评。
2. 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学术成果不能再次申报。
3. 学术成果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
4. 接受作者将围绕同一课题发表的系列学术论文整合成一项成果进行申报。
5. 每项学术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6.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术成果,请认真填写《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并按评审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上报。
7. 所有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二、 申报材料
所有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 申报时间
报送时间:2012年6月27日
报送地点:科技产业处 行政楼A211
关于申报2012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doc
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doc
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