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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2 00:00:00

各有关院(部):   
  依据《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方案》和《实施细则》现将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 
  根据2012年2月22日吉林省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周期由三年改为二年。2012年5月启动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 
      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12年7月5日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校科技产业处。

 

 关于申报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通知.doc

 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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