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按照《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字〔2014〕21号)要求,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科研项目验收的答辩评审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
1.请有关人员尽快准备答辩材料,并按时参加答辩(具体分组名单见《通知》中的附件)。
2.各学院务必于1月7日下午4点前将成果验收报告书5份统一报送至校科技产业处。
3.研究报告(胶装本)、合同书及成果复印件(合钉胶装本)等其他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PPT文件务必于1月8日下午4点前报至校科技产业处,其中请各位老师将PPT文件名设为:答辩顺序号-学校-项目负责人。
《关于吉林省教育厅项目结预答辩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