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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参加2016年职称评聘教师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00:00: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我校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科学研究处负责本次职称评审工作中参评教师科研成果的审核工作,现将科研成果审核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进行成果登记的教师务必参照人事处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系列文件中关于成果业绩认定的有关政策,成果认定范围为参评教师评定职称所用的全部科研成果,请勿遗漏。
2.其中科研论文部分在2009年至2015年进行科研奖励统计过的论文无需再次审核,科研项目经过科学研究处组织申报与结题的也无需再次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参见下表。
院部名称 审核时间
材料学院 4月18日下午
测绘与勘查工程学院 4月19日上午
电气与计算机学院 4月19日下午
继续教育学院 4月20日下午
建筑学院 4月21日上午
交通学院 4月21日下午
经济管理学院 4月22日上午
马克思学院 4月25日下午
市政学院 4月26日上午
土木学院 4月26日上午
艺术学院 4月26日下午
外语学院 4月26日下午
体育部 4月27日下午
基础部 4月28日上午
材料学院 4月28日下午
测绘与勘查工程学院 4月29日上午
注:各机关处室教师可在4月18-29日内审核登记。
联系人:叶中华、石岩   联系电话:0431-84566044            
注:请今年拟进行职称成果登记的老师,看到《关于对参加2016年职称评聘教师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后,进入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成果登记表,并带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科研处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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