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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1 00:00:00

 

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的有关要求,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结题。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5年10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2012、2013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4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二、材料要求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申请和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并向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含电子版,具体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
具体要求:
1、结题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包含:合同书复印件、验收成果报告书、研究报告(3万字左右)、佐证材料(公开出版发行的论文、著作等成果扫描件)、结项汇总表。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院部上报的结题材料应按科技类人文社科类分别统计。每类应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科技类或人文社科类结题汇总-学院名称),并分别填写汇总表。
每一大类中的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以“年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其中包含:合同书(扫描件)、验收成果报告书、研究报告(三万字左右)、佐证材料(公开出版发行的论文、著作等成果扫描件)。
以上材料及电子版于2015年9月15日前由各院部统一报送至校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刘桐
联系电话: 84566044 84566460 
联系邮箱:148040818@qq.com
联系电话: 84566460
2、通过吉林省教育厅结题验收申请审核的项目需参加由省厅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答辩(须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校科技产业处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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