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与往年申报公告相比的主要变化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在研项目判定以结项证书时间而非提交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 2023 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 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 目。
3、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二、具体要求
1、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内容非常重要,包括重点关注方向、申报要求及申报方法,请各申报人仔细阅读。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4、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单列学科另行组织申报),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5、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请提前填好: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6、社科规划部门审核意见请提前填好: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
7、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未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注册后方可申报。登录系统后,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活页》上传格式限定为PDF格式,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总字数严格限制在7000字以内,超过限额将无法提交。上传的所有附件文件名均需匿名。请申请人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在申报系统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我处将于5月6日11时前完成审核。
8、本次申报除网络填报外,需提交《申请书》一式4份。请确保纸质版申请书内容与系统平台内容完全一致(申报系统中《申请书》可不签名盖章)。纸质版《申请书》须经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签字后提交我处。《申请书》分2摞打包,1摞采取1夹2方式叠放,另1摞仅1份《申请书》,纸件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6日下午4点前。
校内联系人:刘桐 柳博洋
联系电话:84566044
科学研究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