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吉林省社科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详细通知见附件中的指南,现将重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基金项目分为8个类别,请注意各类别的立项和结项要求,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务必注意限项要求:获得2023年省级科研专项立项的老师(尤其注意22年申请并立项的教育厅和科技厅项目负责人),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申报此项目。
3.申报人需登录系统进行填报,首次申报需使用电子邮箱注册(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申报人请于2月22日前注册完毕,我处将统一处理审核。
4.填报表格时一定严格参照《申报书》上的填表说明。
5.项目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劳务费和设备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本项目的直接费用分配比例为60%,间接费用分配比例为40%。
6.网上申报截止至3月31日,届时省社科办会关闭系统不能申报。
7.经审核通过后的纸质版请于4月4日前送至科研处。
校内联系人:刘桐 柳博洋
联系电话:8456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