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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1 00:00:00

各院部:

    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与往年相比提前了半年,请各院部务必将通知及时转发给各位老师,积极组织申报。现将重要内容通知如下(教育部通知详见:https://www.sinoss.net/2018/0731/83292.html):

一、申报内容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7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8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四、报送时间

      1. 省内网络填报时间2018912日前,因此请项目负责人于911日前完成网络填报,报科研处进行上报。

      2. 纸质材料报送:2018913日下班前,各院部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统一报送至科学研究处(行政楼A211)。

校内联系人:刘桐 柳博洋

联系电话:8456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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