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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0 00:00:00

各院部:
为做好2016年度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学校根据“提前准备,科学评审,重点培育”的原则,将2016年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2016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15年12月20日左右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公布。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6、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春雷  李坤  8456 6044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备申报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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