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项目申报 > 正文

2022年长春市哲社科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2-06-20 10:45:58

各学院:
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一批研究课题,现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研究;
3、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研究;
4、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5、“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研究。
(二)疫情防控专题
1、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长春市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研究;
2、新冠肺炎疫情下进一步释放长春居民消费潜力研究;
3、新冠肺炎疫情下建立完善长春市保供体系机制研究;
4、新冠肺炎疫情下提升长春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研究;
5、社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研究;
6、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研究。
(三)长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专题
1、长春市实施“六城联动”战略战术研究;
2、长春市实施“十大工程”与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关系研究;
3、发挥资本在支持长春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4、“双碳”目标下长春市绿色品牌培育研究;
5、长春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6、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研究;
7、长春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8、“四个服务”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研究。
(四)其他相关内容
1、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2、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机制研究;
3、中国长春电影节品牌影响力提升研究;
4、乡村振兴视域下村落规划与设计研究;
5、长春老字号品牌企业创新发展研究;
6、长春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对基层社会生态影响研究;
7、长春市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研究;
8、新时代打造高质量思政课路径研究;
9、长春市冰雪经济研究。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29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原则上只立一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
    2、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待结项后确定。
    3、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在承担2021年度长春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的负责人,需同时上交2021年度课题结项材料,否则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他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7月14日。由于假期原因请申报的老师于7月14日9点前将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文本)报送科学研究处(行政楼A202,联系人:刘桐 柳博洋,联系电话:18686618855,邮箱:794386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评审
    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获得同意立项的课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六、成果形成及研究期限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延期。

版权所有:吉林建筑大学 网站技术:网络信息中心  吉ICP备16008289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