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吉林省社科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及申报条件
2020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委托研究项目八类。
1.重点项目。选题要求:要紧密结合十九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着重选择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前沿问题进行论证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2.一般自选项目。选题要求:要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3.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选题要求:应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科研、教学工作,在自身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此类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类项目。不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5年3月31日后出生),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4.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基地项目不得允许基地成员以外人员申报。
5.马工程专项。自主选题申报。计划立项10-30项左右。
6.思政研究专项。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吉林省在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的专职人员。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超过申报数量不予受理。计划立项10-20项左右。
7.网络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人自拟选题进行申报。2020年度网络文化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申报条件: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计划立项1-10项左右,一般项目计划立项5-15项左右。
8.委托研究项目根据研究需要另行安排。
以上各类项目选题一定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具体要求:
1.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3.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4.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申报人可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选其一填报。最终成果形式须慎重选择,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违规即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5.马工程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须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及学术期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应包含“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须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尤其对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6.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准确时间填报。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极特殊原因必须按原计划时间完成。
三、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类别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重复多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作废材料处理,申报者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2. 同一申报人的同一选题项目或相近选题项目,不得同时申报获得省级社科基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及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支持,一经发现,取消社科基金立项资格,收回全部经费,计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取消申报人以后三个年度社科基金申报资格。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3. 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申报人不得使用旧有《申报书》及《活页》,否则按作废材料处理。
4.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4月6日前统一将文本申报材料报送吉林建筑大学科学研究处行政楼A211,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至邮箱,每个单位一个文件夹,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刘桐 柳博洋
联系电话:84566044
邮箱:7943864@qq.com
地址:吉林建筑大学行政楼A211 科学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