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开始启动,现将有关转发给你们。
1.
课题立项及资助经费:
39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只立一项,共立39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
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2.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截至目前,尚未上报2016年度及以前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他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3.申报日期及提交材料要求: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6日上午11:00。
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本以项目负责人命名。由院部统一报送。
联系人:刘桐 金石
联系电话:84566044
/Upfile/file/20170428/2017042810473938393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