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项目申报 > 正文

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7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00:00:00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学科建设水平和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现开展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教育等方面2017年度研究课题的申报部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课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特长和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经历,从以下选题内容中进行选题,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2. 重点学科及学位授权点建设绩效评估研究

3.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4. 导师队伍建设及导师队伍遴选、聘任机制的研究

5. 研究生社会评价与外部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6. 英联邦国家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研究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主持人应为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相关学位研究生培养或学科建设经历。

2. 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限定在5人以内(含主持人),且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课题。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者请填写《2017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

2. 申报人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依托院(部),由各院(部)负责组织初审。

3. 各院(部)将本单位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填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院(部)公章后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07)。

4.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5月12日。

5. 联系人:刘滨硕   84566038

四、相关事项

1、中心不定期组织课题立项工作。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

4、项目结题成果要求(满足下列任一):

(1)发表中文核心或以上论文1篇;

(2)成功申报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获得经费资助。


附件1:《2017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2:项目汇总表。

/Upfile/file/20170508/20170508153786658665.doc

版权所有:吉林建筑大学 网站技术:网络信息中心  吉ICP备16008289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