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从9月20日开始申报,至10月30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3.申报成果须由指定出版机构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申报成果一经入选,不能作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项成果予以使用。
4.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5.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200万字。
7.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鼓励联合申报。同年度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不得以同一成果申报成果文库。
二、申报材料
1.下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01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以下简称《代码表》)。
2.申请书一式2份,须按要求用计算机如实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一式5份,包括著作名称(须附英文译文)和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内容介绍具体包括研究目的、意义及方法(略写)、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详写)、学术创新、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我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材料不予退回。
三、申报受理
1.相关出版机构可直接推荐申报成果,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后汇总报送我办。
2.请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我处。包括:成果打印稿5套;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成果概要5份(夹在申请书内);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汇总表。同时,请将2019年度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25日前发至我办电子邮箱7943864@qq.com。
联系人:刘桐 柳博洋
电 话:8456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