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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00:00:00

各院部:

2018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老师进行申报。

一、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通知提供46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只立一项,共立46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

   3、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二、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在承担2017年度长春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的负责人,需同时上交2017年度课题结项材料,否则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他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院部于74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附件2的汇总表由学院统计后只提交电子版即可。

四、成果形成及研究期限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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